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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史纵览 | 一支重要的中间力量(七)拒绝参加“国大”和政府
来源: 民盟中央宣传部 发布日期: 2017-04-13 作者: ?

  1946年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晋察冀解放区首府张家口。当天,蒋介石擅自下令于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政协协议规定民主建国步骤是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召开国民大会。国民党在政府未改组的情况下召开国民大会,是违背政协协议,属于程序政治问题。)正在国共之间奔走斡旋的时任民盟秘书长梁漱溟闻此消息后,长叹道:“一觉醒来,和平已经死了!”
  国民党请民盟、民社党、青年党和社会贤达等国共之外的第三方面出来调解国共关系。民盟等第三方面出于争取和平的最后希望,频频与国共双方会谈。尽管求和心切、煞费苦心,但调停终告失败。梁漱溟也辞去了民盟秘书长之职。
  调停失败后,国民党主要当权者亲自出马,威逼利诱、分化瓦解第三方面代表,拉他们参加“国民大会”,以孤立中国共产党。青年党、民社党要参加,第三方面代表已陷于分裂。是否参加“国大”是对每个党派和民主人士的严峻考验。中国民主同盟在第三方面代表中占多数,因此中共代表十分重视民盟的态度。周恩来对民盟强调:参加“国大”就一定破坏政协,成为蒋介石发动内战的帮凶。
  11月11日下午,蒋介石为争取民盟等第三方面,宣布“国大”延期三天等民盟提交代表名单。11月12日清晨,周恩来亲自赶到蓝家庄民盟总部,提醒民盟领导人说:“民盟是否参加国大的问题,你们最好向张澜主席请示一下。”大家商定由实际负责秘书长工作的周新民立即挂长途向尚在重庆的张澜请示。张澜态度鲜明而坚决,他在电话中大声重复三遍说:“参加不得呀!……”并嘱咐:“我们同盟必须在政协决议程序全部完成后,才能参加国大,否则,就失去了同盟的政治立场,希望大家要慎重,绝不可稍有变动。”周恩来这才放心离去。
  当天下午和晚上,张澜又接连两次给民盟总部打电话,再三叮嘱不参加一党国大。民盟在关键时刻郑重声明:“民盟历次宣言拥护政协决议,一切行动以此为唯一依据。同人等当竭尽一切努力,以求政协决议于国大开会以前各项手续之完成。完成以后,当一致参加国大。未完成前,暂不参加。”11月14日,民盟总部向各省市民盟组织发出《紧急通告》,要求广泛宣传民盟的决定和张澜主席的指示,坚决反对国民党召开分裂的“国民大会”。


  

  1946年11月14日,民盟郑重宣布拒绝参加国民党单方面召开的“国民大会”,与中共一致行动,坚持必须在政协会议决议程序全部完成后才能参加“国大”。图为当时报纸有关民盟、中共拒交“国大”名单的报道。


  11月15日,非法的“国民大会”在南京开幕,青年党和民社党参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拒绝参加,很多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国民党的进步分子代表也拒绝参加。


  

  1946年11月15日,国民党不顾民盟和中共的反对,非法在南京召开所谓“国民大会”,中共和民盟拒绝参加,不承认“国民大会”通过的“宪法”,不参加“政府”。至此,国共和谈破裂,中共代表团决定返回延安。图为11月17日,民盟领导人到南京梅园新村送别中共代表团时合影。左起:周恩来、邓颖超、罗隆基、李维汉、张申府、章伯钧、沈钧儒、董必武、黄炎培、张君劢、王炳南。
  

        12月23日,中国民主同盟召开中常会,决定将民社党开除出盟。24日,民盟秘书处致信民社党,告知民盟中常会的决议:“民主社会党违反政协,参加‘国大’,与本盟的政治主张显有出入。兹经本盟决议,认为民主社会党已碍难在本盟内继续合作,但对不主张参加国大之民主社会党党员深表同情。至有民主社会党党籍之盟员,而参加‘国大’者,应予退盟。”
  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中共、民盟及其他民主党派均先后声明不承认这部宪法。
  1947年4月,国民党宣布“改组”政府,拉拢民社党、青年党头目及某些无党派的政客参加政府,宣称“三党宪政”。民盟坚决拒绝参加这样的政府,并发表声明揭露“三党宪政”的实质。4月25日,民盟对时局的宣言指出:民主、和平和统一为中国惟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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